“互联网+”时代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研究
2019-12-05

“互联网+”时代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研究

“互联网+”时代,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的关键在于提升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近年来,我国各地通过“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细化服务项目,实现资源深度融合,提高服务供给的效率,从社区医疗服务、社区教育服务、社区文化服务等不同领域推进了社区公共服务发展,更加精准地满足社区居民不同群体的服务需求。但在推进“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还存在诸如政策支持不够、供给内容碎片化、信息共享缺乏长效机制、专业技术人才缺失等问题,需要完善供给模式顶层设计、加强政策支持力度,拓展“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内容,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科学评估机制等。

信息社会的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随着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应用,网络的便捷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变化,而且为许多传统行业开辟了不同的新型发展模式,特别是“互联网+”概念的提出,为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提供了载体。“互联网+”的应用,推动了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创新,更加精准地满足了社区居民不同群体的服务需求,促进了智慧社区的发展。

一、“互联网+”时代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的理论逻辑

所谓“互联网+”是指以互联网为主的一整套信息技术,包括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与经济、社会各行业的跨界融合的应用过程。“互联网+”模式的出现,为很多传统行业开辟了不同于以往的新型发展模式,激发了在创新生产或服务方式、提高生产或服务效率等方面的动力。

随着我国“互联网+”上升为国家战略,“互联网+”在推进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和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社区公共服务方面,“互联网+”的运用,推动了社区公共服务的发展,使社区公共服务更加快捷、更加有效、更加公平。“互联网+”的运用,能使社区服务供给以居民的需求为服务目的,突出个性化。

在社区公共服务方面,我国传统的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和困境。从行政主导向多元合作的转变是我国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所经历的过程。在行政主导供给模式下,政府部门承担了大部分的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任务。随着社区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需求的多元化和个性化,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从行政主导型逐渐转变为多元合作型[1]。但总的来看,我国传统的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主要面临以下问题。一是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决策的低效率。社区居民对公共服务需求的多样性和差异化,要求服务的提供者切实从居民的实际需要出发,提供满足其需求的更多具有个性化的服务项目。而实际中,由于社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与社区居民之间没有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和“服务—反馈”机制,社区居民的真实需求信息未能准确反馈,政府决策部门没有完整地获得社区居民需求信息,导致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决策的低效率,所提供的服务并非居民需求或需求不大,造成资源浪费,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低下。二是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与需求脱节。我国社区公共服务部分产品的总体供给在质或量方面均难以满足居民需求,这主要是由于投入不足导致实际服务供给项目少、品种单一造成的。与此同时,政府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具有垄断性,与社区居民的需求不对称,导致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与需求脱节。三是资源整合与共享困难。将各类分散的社区服务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并实现共享,能够减少财政投入,降低服务成本。但在实践过程中,社区所能掌握和调动的资源太少,没有有效利用信息化技术等,资源的整合能力低,造成资源整合与共享困难,供给成本高,效率低下。

由于传统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在经历了多年的实践发展过程中,暴露出诸多的问题和困境,不能有效地满足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这促使人们创新发展路径,从最新的技术上去寻求突破。“互联网+”在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中的运用,为人们创新发展的路径提供了载体。“互联网+”在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中所发挥的作用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升供给决策的效率。“互联网+”开辟了创新的新境界,其所追求的创新具有颠覆性。当互联网逐渐成为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标准配置时, 任何与互联网相关的经济社会活动(包括公共服务),都必须在决策时把互联网作为重要要素来考虑。因此,“互联网+”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带来思维创新,促使其增强服务平台思维、共享思维等。更重要的是,通过“互联网+”的应用,服务提供者与社区居民之间建立了“服务—反馈”畅通的信息渠道,把社区居民的真实需求信息准确反馈给服务提供者,政府获得的社区居民需求信息真实可靠,有助于提升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决策效率。二是增加供给种类,促进供需平衡。以“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例,通过“互联网+”的应用,可以拓展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的范围,帮助老年人在线点单、网络订餐、网上购物、网络订购养老服务项目等。同时,借助物联网的传感器技术,实时感知老年人的安全状态,保障老年人的健康,当老年人在家中遭遇意外时,社区养老机构能够随时感知,及时采取救助措施。此外,通过“互联网+”的应用,建设老年人在线俱乐部,为他们在线交流创造条件,可以进一步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促进供给主体多元化。“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本身就是一个能够统合各方的扁平化、可互动的信息平台。在这个互动信息平台上,各供给主体相互合作,各自承担相应的任务和责任,共同促进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目标的实现。社区居民通过参与互动平台,形成有效的表达机制,对促进服务供给方改进不足、提高质量具有积极的作用[2]。四是增强供给资源整合力。“互联网+”的应用,可破除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资源碎片化困局,把各种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资源有效整合起来,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尤其是将那些具有碎片化特点的资源,通过整合、对各方数据统计分析,实现最大优化,使社区居民获得多样性的公共服务。同时,“互联网+”的应用还可以加强跨部门、跨行业的合作交流,使服务提供单位信息和社区居民需求信息实现精准化整合。

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如供给理念、供给方式或手段、供给主体及支持技术等。在“互联网+”时代,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的关键在于,提升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

二、“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的实践探索

我国互联网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影响越来越大,运用的领域也越来越广泛。由于“互联网+”的运用带来新的发展机遇,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将其运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之中。截至2018年10月底,我国已联通了中央71个部门和31个地方以及新疆建设兵团的全国政务服务网,建成了全国一体化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通了超过一千项面向全国的数据共享服务接口,数据共享交换量已超过340亿条次[3]。“互联网+”与政务服务的融合,在丰富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目前,各地公共服务部门在“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的实践探索着重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医疗服务、社区文化服务和社区教育服务等领域,其主要做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整合相关行业资源,实现资源深度融合

一些地方通过开发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整合相关行业资源,向社区居民提供社区医疗服务、社区教育服务、社区文化服务等多领域交互服务。以社区医疗服务为例,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从手机预约挂号、线上复诊到辅助决策、做手术等互联网医院,形成了“互联网+医疗健康”系统。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建立的“互联网+智慧医院”,将就医流程优化,突出特色。2016年10月,该院获得了“互联网医院”牌照,成为西南地区首家互联网医院,通过建立“微信智慧医院”平台以及对智慧医院的深度创新服务探索,有效地推进了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社区的延伸发展。微信服务号在线实现全流程就医,提供统一的就医指南、预约挂号、实时查看叫号情况、约满自动候补、报告单查询、诊后满意度评价、线上充值退款、生育登记秒办等精细化医疗健康服务。通过“医-患”在线联动,对联盟医院开展网络门诊业务,实现医院优质整合;通过网络门诊系统,专家可在线诊疗,实现上下级医院的“医-医”联动和优质医疗资源下沉[4]。甘肃省人民医院建立了“互联网+医院”,实现了与省内各级医院现有信息系统和专家资源的有效整合及共享。甘肃省人民医院充分利用已覆盖全省所有(市)县级医院及80%的乡镇卫生院的甘肃远程会诊网络,与广大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对接,整合全省医疗资源,缓解了省内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专家更难”的现状[5]。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建立的互联网智慧医院,通过优化医护流程,推进互联网、移动医疗和大数据人工智能应用,缓解了医院日均8000多人次的门诊量压力,有效地解决了患者挂号难、缴费难、寻医难等就诊难题。同时,智慧门诊将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融合应用,实现了技术的多元化结合和应用[6]。

(二)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内容,细化服务项目,满足社区居民的多元化需求

沈阳建立的“沈阳新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以“汇聚社区正能量、构建生活新模式”为理念,以打造社区政务服务、民生服务和惠民商业服务为目标,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多元化需求为核心,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内容。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社区工作者可在第一时间将最贴近社区居民的各项社区服务、惠民活动和生活信息等资讯发送给居民,居民可将自己的意见、建议直接发送到“新社区”后台,社区工作者收到信息后将快速回应和处理,或转给相关部门[7]。“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系统将家政服务、医疗服务、心理服务、爱心服务等整合起来,完善养老服务内容,提供个性化的养老服务,让老人获得“互联网+”的高效以及丰富多彩的养老生活。“互联网+”社区教育涵盖教育资讯、教学互动、成绩查询、学费缴纳、入学报名等服务内容;“互联网+”社区文化将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等社区居民终端连接起来,满足居民的阅读需求。以数字图书馆为例,南京市公共图书馆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城乡社区居民,设立市区分支中心,并下设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将整合的馆藏图书、报刊、音像等数据资源通过“互联网+”进行共享。南京市金陵图书馆通过对软硬件的一系列升级和基本服务进行优化,积极推动数字图书馆建设与发展。社区居民只要在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资源阅览证,便可阅读馆藏电子文献[8](p.16)。这些服务项目的建立,有效地满足了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三)着重破解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痛点

目前,我国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痛点主要有:社区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不对称,导致结构性供给不足、供需脱节;供需双方联动机制不健全,导致供给的效率不高;社区所能掌握和调动的资源太少,造成资源整合和共享困难等。地方公共服务部门在建设“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中,着重破解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痛点。以社区居家养老为例,很多家庭养老工作是由护工甚至保姆完成的,专业水平不高,而护士作为养老服务的主力军,由于条件所限,未能在社区居家养老中发挥更大作用。“医护到家”是全国最大的护士上门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实现了医护到家。这个平台连接全国300多个城市,在平台上注册的护士有40000余名,注册用户近600万[9]。医护到家不仅建设了网络平台,还利用各类技术优势打造了“互联网+”护理站,其北京护理站已经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资格,并计划在上海、福建、沈阳、武汉等地开设更多的社区“互联网+”护理站。再以预约挂号为例,国内仍然存在热门专家门诊预约难、专家就诊及时率不高等问题。通过“互联网+”预约挂号,诊前可提供约满时他人退号自动候补功能,诊中提供就诊当日实时查看叫号情况,避免等待或错过就诊问题。这些服务项目的拓展,解决了社区公共服务结构性供给不足、效率不高和资源共享难等问题。

(四)让更多的社区居民真切体会到社区公共服务的便捷性

“互联网+”在社区公共服务的运用,让社区居民体会到了“非接触式公共服务”及其便利性。如云诊室,使居民不用去医院在家里就能看病。作为全国较早采用“互联网+医疗”平台的浙江宁波云医院,从预约挂号到检验、病理、影像、护理、药房等全方位进入云端。据统计,医疗信息化一年能为宁波患者节省就诊时间约6000万小时[10]。在平台上,医院有专科、专病云诊室,为复诊、出院病人提供线上诊疗和咨询服务。基层社区有云诊室,利用云医院平台和“掌上云医院”终端,开展线上线下协同服务。部分大医院通过云医院平台,构建了从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居民家庭的心血管康复三级服务管理体系,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的就医。再如,“互联网+”社区教育可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多样和有针对性的教育服务,不仅丰富了社区教育内容,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而且还可以使他们学习的时间弹性化[11]。“互联网+”社区文化可使社区居民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是内蒙古实施的一项“互联网+”文化工程,其依托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在全区范围内为农牧民提供24小时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通过广覆盖、高效率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让牧民欣赏到最新、最有吸引力的优质文化节目,打通了服务的“最后一公里”[12]。“智慧昆山”是昆山市为居民群众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平台设有交通出行、便民查询、热门服务以及交通、教育、政务、手机电视、昆山数据、e城事、天气等功能模块。其中,交通出行包含实时路况、打车、公交车、自行车等,便民查询包含公厕、水费、母乳哺育室、物价、重名查询等,让更多社区居民体会到了服务的便捷性[13]。

各地对“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的实践探索,从不同领域推进了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创新。“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首先需要推进技术创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创新服务供给渠道或手段;“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由个别领域逐渐向多领域推进,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医疗健康服务、社区文化服务、社区体育服务和社区就业服务等;通过建立更多的“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链接更多有需求的居民,更好、更精准地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多样化服务需求,提高了服务供给的效率。

三、“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为社区居民提供了诸多便利,与传统的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相比,其本身就是一种创新。尽管“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在实践探索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顶层设计与政策支持不够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发布后,虽然各地相继出台了“互联网+”行动计划的相关文件,但缺少有关“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统筹规划和具体扶持政策的细化文件。“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的推进更多依赖于各地方政府的试点与探索。目前来看,顶层设计与政策支持方面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一是“互联网+”各行业如社区居家养老、社区医疗健康、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等没有制定具体的规划和标准,如相关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等;二是“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需要整合底层系统、服务平台和入口,作为服务平台及入口载体的智慧社区建设仍在不断摸索之中,其组织架构、建设实施等没有制定相应标准与具体规划;三是尚未对“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的行业准入与退出、产品标准、服务的质量与评估等作出明确规范。

(二)“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内容碎片化

目前,虽然“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互联网+”社区服务供给的融合也呈现巨大的潜力,但由于“互联网+” 社区服务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服务资源较为分散孤立,各种资源衔接程度不高,供给内容呈现碎片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区服务供给涉及的领域不多,供给内容单一。各地“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涉及的主要领域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医疗健康服务、社区文化服务等,而有着巨大需求的社区就业或社区创业、社区教育、社区育儿教育服务等尚须进一步拓展。供给的内容方面,以“互联网+”社区养老为例,老年人需要的心理咨询、文化娱乐、精神关怀等服务缺失。二是“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覆盖面窄。以“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为例,我国各地开展的实践活动中,主要覆盖的是缺乏生活自理能力、高龄、“三无”等特殊老人,一般老年人大多没有覆盖。三是大部分“互联网+”社区服务平台在功能上只是信息汇总和信息发布,没有真正实现社区服务的供需对接。

(三)“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数据壁垒现象普遍存在,信息共享缺乏长效机制

构建“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是一项涉及多个领域的复杂工程,需要有一个强大的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作为支撑,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许多地方还没有构建完善的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已经建立起来的信息平台中,大多数信息匮乏,更新缓慢,有的沦为僵尸网站,无法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二是我国数据信息资源80%以上掌握在各级政府部门手里,有些部门把这些数据信息资源作为自身的资源,缺乏部门间协调与信息共享,形成了数据割裂和数据垄断现象。例如,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医疗服务、社区助困服务、社区就业服务等的管理权限分属于不同部门,涉及的许多基础数据无法互联共享,数据壁垒现象普遍存在。三是不同的服务机构开发不同的信息化服务系统或平台,这些系统或平台之间标准不一,实现兼容难,不能实现信息互通和平台共享。以“互联网+”公共文化为例,各文化机构各自为政,开发的平台所采用的标准不同,导致系统不兼容,各项资源的数字化整合与共享困难。

(四)“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专业技术人才缺失

“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对社区软硬件配套要求高、人财物投入大。平台系统依托的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设备、新理念、新管理思维同样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型人才来管理和维护。由于从事社区公共服务的人员待遇偏低、职业上升通道狭窄等,存在专业技术人才缺失的问题。一是在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在线化、数据化进程中,信息服务平台缺乏操作运营和维护的专业技术人才,影响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的质量。二是缺乏社区公共服务各领域的专业人才。以社区居家养老为例,其对专业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一支由医护人员、照料人员、上门服务人员、信息管理人员等组成的专业养老服务队伍。三是基层服务队伍中普遍存在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偏低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服务质量。

(五)“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缺乏科学的评估机制

评估机制是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科学有效的评估能够减少因寻租和利益规避造成的损失,使社区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得到保障。通过定期评估并将结果作为支持和激励的依据,有利于提升社区公共服务的质量。“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作为一种新的服务模式,尚处于探索阶段,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主要表现为:一是评估主体单一,行政色彩较浓,社区居民未能参与到评估中来,使评估的完整性和客观性得不到保障;二是评估指标缺乏统一的可量化的标准和规范,没有形成健全的反馈机制,难以对社区公共服务质量进行有效衡量和考核。

四、完善“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路径

完善“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完善“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顶层设计,加强政策支持力度

首先,为有效地推进“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发展,政府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出台关于加强“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的具体政策和办法,提出推进“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明确“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的主要任务,强化“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的保障措施。其次,政府应完善互联网平台、技术标准、安全服务等方面的数据立法,整合“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的底层系统、数据与服务平台及入口,为“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再次,对“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的行业准入与退出、产品标准、服务的质量与评估等作出明确规范,建立和完善“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的评估制度以及社会评估体系,推动服务质量控制和统一的制度建设。同时,政府应完善政策扶植机制,对“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项目一次性投资较大、回收期长的,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鼓励社会资本流向“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的更多领域,如“互联网+”社区养老服务、“互联网+”社区医疗服务、“互联网+”社区文化服务、“互联网+”社区教育服务、“互联网+”社区就业服务等。

(二)拓展“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领域和内容

首先,要拓展“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领域。除“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外,“互联网+”社区文化服务、“互联网+”社区就业或创业、“互联网+”社区教育服务等需要进一步拓展,“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发展应由碎片化到集约化。其次,丰富“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内容。以“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为例,要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必须拓展如心理咨询服务、精神关怀服务、文化社会服务等内容,有针对性地提供更多的服务[14]。在“互联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方面,要依托互联网技术,充分利用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向社区居民开放数字图书资源,有针对性地增加服务供给,切实地满足他们的文化生活需求。最后,政府应从产业政策方面鼓励和推动“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创新,建立省级层面的大数据平台,重视信息技术的动态管理,建立服务系统平台,与社区公共服务供需对接,切实拓展“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领域和内容[15]。

(三)消除“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数据壁垒现象,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社区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系统。作为整个“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的核心系统,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既需要收集社区内服务居民的基本信息,分析个体需求的偏好,以便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又需要负责与外部门联系与合作,提供需求反馈信息,形成一个信息闭环,使整个服务过程更加完善。其次,建立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政府要统一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码规范,打破各部门物理空间限制,推动跨部门信息系统间的无缝衔接、互联互通,促进信息的有效流动和数据交换与共享[16]。再次,整合不同单位开发的信息化服务系统,尽量统一它们之间的标准,以实现兼容共享。以“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为例,政府可通过行政手段将社保部门、各医院、街道社区的数据端口与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对接,促进养老相关信息一体化。

(四)加强“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精准化供给需要一支与之相适应的具有专业技术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这是其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因此,创新“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必须加强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首先,积极引进和留住“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人才。根据需求,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政府部门应采取措施,提高他们的待遇,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为 “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同时,建立公平的“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人才考核制度,畅通人才晋升通道,使有专业技能的社区工作者获得应有的职业发展前景,使之愿意留、留得住。其次,加强对“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现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互联网操作技能和专业服务水平。培训教育要突出针对性,以“互联网+”社区养老为例,着重培训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信息技术、医疗护理、心理健康、膳食营养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培训教育还要在提升在职人员的素质方面下功夫,有效解决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中基层服务队伍职业素质低的问题。

(五)建立完善的“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科学评估机制

在“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运行过程中,需要构建一套完整的评价体系,其不仅包括对社区居民满意度的评价及服务提供者的评价,还包括对服务体系管理的评价,旨在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全面、具有参考价值的评价,以便不断地完善和改进社区公共服务。一是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目标的“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评估机制。社区居民对传统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参与和互动不足,供需信息不畅通,评估主体单一。在“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运行中,一方面要通过大数据发现居民群众的服务需求,收集并整理这些数据作为评估指标依据;另一方面,在政务公开的基础上,要增加和创新评估方式,实现居民群众直接参与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评估工作。二是建立完整、可操作性强的“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评估指标体系,增强评估指标的科学、合理性,为评估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三是健全“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第三方评估机制。第三方参与“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评估,对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可聘请一些专业性很强的第三方机构,对管理的流程、服务的效率和社区居民的满意度等进行客观评估。要重视评估结果的反馈与应用,将其作为评判服务提供机构进入或退出的重要依据,以最大程度地保障社区公共服务的质量。

作者: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 康之国

来源:《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9,21(06),6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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