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厦门市政府精神
将政务服务走进社区
让百姓不出小区就可以办事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i厦门”
推出一项新服务
GOOD NEWS
好 消 息 公 告
位于集美、湖里、同安
包括e政务和各行政区政务自助终端在内的
i厦门自助终端服务体系
将全面上线商事主体备案打印功能
(翔安自助终端也即将上线)
届时
将有1000余台终端上线
让群众办事更便捷
▼▼▼
什么是商事主体?
商事主体,是指依法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商事主体分为法人商事主体和非法人商事主体。法人商事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非法人商事主体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各类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等,具体组织形式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分类标准确定。
如何在终端机上实现打印?
01
在终端首页,找到“商事主体备案通知书打印”业务图标,并点击 图标。
02
业务办理主页面;根据办理人所持身份证性质,进行选择办理。
03
按照页面指引,将身份证放到身份证识别区。
04
识别到身份证后,当有可打印备案通知书文件时,将展示通知书列表,办理人可选择所要打印的通知书,进行下一步操作;
05
选择要打印的通知书文件,系统将展示所要的打印文件内容。办理人确认文件内容无误,点击“打印”按钮即可。
小编提醒:
每份文件原则上只能成功打印一次哦!
希望每个创业群众都能享受到
“互联网+政务服务”带来的高效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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