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方便!商事主体备案实现终端自助打印啦!
2019-08-15

为全面落实厦门市政府精神

将政务服务走进社区

让百姓不出小区就可以办事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i厦门”

推出一项新服务

 

GOOD NEWS

好 消 息 公 告

 

位于集美、湖里、同安

包括e政务各行政区政务自助终端在内的

i厦门自助终端服务体系

将全面上线商事主体备案打印功能

(翔安自助终端也即将上线)

 

届时

将有1000余台终端上线

让群众办事更便捷

▼▼▼

 

什么是商事主体?

商事主体,是指依法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商事主体分为法人商事主体和非法人商事主体。法人商事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非法人商事主体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各类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等,具体组织形式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分类标准确定。

如何在终端机上实现打印?

01

在终端首页,找到“商事主体备案通知书打印”业务图标,并点击 图标。

02

业务办理主页面;根据办理人所持身份证性质,进行选择办理。

03

按照页面指引,将身份证放到身份证识别区。

04

识别到身份证后,当有可打印备案通知书文件时,将展示通知书列表,办理人可选择所要打印的通知书,进行下一步操作;

05

选择要打印的通知书文件,系统将展示所要的打印文件内容。办理人确认文件内容无误,点击“打印”按钮即可。

 

小编提醒:

每份文件原则上只能成功打印一次哦!

希望每个创业群众都能享受到

“互联网+政务服务”带来的高效便捷

 

智能设备
智慧展厅
更多

服务热线:

400-01-18945
177-5060-7720

扫码关注公众号

咨询合作

Copyright©2006-2021 厦门裕豪万通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闽ICP备16039113号-1
网站地图
AI对话